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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记者问,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昨日对香港“七一游行”发表了一些言论,中方对此有何评论?


安徽六安的全国道德模范何涛利用护士工作之便,从单位非法获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交由其夫侯灿通过络贩卖谋利。二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,近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6从六安市相关部门获悉,全国道德模范何涛的省、市道德模范称号已被撤销,同时已经提请中央文明委撤销其全国道德模范称号,目前中央文明办正在按程序办理。(8月6日中国新闻) “道德模范”作为道德的标杆,被寄予“厚望”,道德模范如若触碰道德底线必然引起轩然大波。日前,全国道德模范何涛因触犯法律涉嫌买卖证件被刑事拘留,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,面对道德标杆到刑事犯罪的巨大落差,引发了巨大的舆论骚动,不禁惹人发问,曾经的“模范”缘何沦为“阶下囚”?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是生活窘迫所致,抑或是道德模范的界定从一开始偏离了方向? 一个对截瘫丈夫不离不弃,对偏瘫婆婆尽心尽力的“好女人”确实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之下符合“模范”的标准,而正是因为这样的认可,何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帮助,并且有了稳定的工作,给生活带了了保障,变相的减轻了家庭负担,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本应“精神饱满”的标杆性人物,却跌破众人眼镜,法不容情,无论是正面的情绪还是因为过分“纠结”道德模范的负面情绪,因此客观的看待此次事件才是明智之举,道德的事先放一边,何涛的罪行应该有法律来评断。 法律意识淡薄和德行的关系一直是一个让人纠结的无解话题,一个德行端正的人未必就能不触犯法律的底线,毋庸置疑,何涛曾经的“事迹”确实标榜着道德的高尚,而此次犯罪究竟是否说明其“失德”还需要从长计议,面对前不争的犯罪事实,我们理性的摆脱其特殊身份带来的附带情绪,听一听何涛真实的声音,也给这个不容易的“妻子”、“媳妇”、“母亲”一个申辩机会,莫让道德的“高帽子”影响了法律的“公允性”。 道德是精神世界的“围栏”,而法律是现实生活中行为的安全线,我们应理性看待二者,不能盲目混为一谈,同时亦不能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及情况而感情用事,只有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公允的评判才能真正救赎和道德“背道而驰”的“道德标杆”,避免和道德“后会无期”的悲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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